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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委托新绛县2023年龙兴镇等2镇店头村等9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审计工作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5 09:54    来源: 新绛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5-05-15
发布机构 新绛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新绛县2023年龙兴镇等2镇店头村等9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已实施完成,根据项目批复和管理要求,拟对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绛县2023年龙兴镇等2镇店头村等9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位于龙兴镇木赞村、龙香村、店头村、张庄村,三泉镇新和村、平原村、南社村、吉庄村、孝陵村,建设高标准农田3.3万亩,总投资49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科技推广工程等。

  二、委托事项

  1、委托工作服务内容:新绛县2023年龙兴镇等2镇店头村等9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项目财务决算审计。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相关证照资质,综合信用高,经验丰富等条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审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承担单位确定

  我们将根据申报单位的报价和所提供资料,综合比对选择业内信誉好、经验丰富、技术能力强、合理报价低的单位作为该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五、申报单位相关资料的提交

  1、需提交的资料。凡有意承担《新绛县2023年龙兴镇等2镇店头村等9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单位,须向新绛县农业农村局递交以下相关资料:

  (1)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若提交人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交其身份证及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要求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中。

  (6)审计费报价表。

  以上提供其有效证件复印件的,必要时将核查原件,提交方须及时按要求提供。

  2、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5月 22 日18时。

  3、资料递交地点:新绛县朝殿路88号新绛县农业农村局。

  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料文件,委托方将不予受理。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庆利    电  话:13935953170

  附件:审计单位审计费报价表.docx

 

 

  新绛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