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关于做好强制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8 15:35 来源: 新绛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3-02-28 | |||
发布机构 | 新绛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有关企业、单位及个人:
为做好新形势下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保障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提高计量检定工作效率,中心根据检定能力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强制计量器具检定工作通知如下:
计量器具检定预约申报。使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须按照规定提前在中国电子质量监督公共服务门户网(https://psp.e-cqs.cn)进行计量检定申报预约,预约受理后及时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送检或预约现场检定。
强制计量器具检定范围及周期。
1.新绛县内各企业、市场、超市等所有在用模拟指示秤、非自行指示秤和数字指示秤,主要包括台秤、案秤、电子秤等,检定周期为12个月。
2.新绛县内各加油站所有在用燃油加油机,检定周期为6个月。
3.新绛县内各企业、工厂、加气站、医院等场所在用的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和精密压力表,检定周期为6个月。
4.新绛县内各企业、实验室、金店等场所在用天平,包括机械天平、电子天平和架盘天平,检定周期为12个月。
5.新绛县内各医院、卫生院及诊所内在用水银血压计,检定周期为6个月。
现场检定和实验室检定结束后,对于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计量检定人员在其显著位置粘贴合格标志,标注检定有效期,并发放检定证书,对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告知被检单位停止使用,并建议更换新的计量器具,确保在用的计量器具性能良好,量值准确可靠。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是保障计量器具量值准确、性能良好的重要手段,使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要自觉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按期送检,维护新绛计量工作秩序。
联系人:杨维斌
联系电话:0359-8849090
新绛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