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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项考核

发布日期:2021-02-09 11:33    来源: 新绛县政府网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科学考核、合理评价县直单位和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县委工作安排,按照《关于印发<新绛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新绛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县委依法治县办对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考核。

  县委依法治县办于1月8日—1月18日对全县9个乡镇,73个县直单位(其中党群序列23个、政府工作部门26个、事业管理部门26个、镇9个)进行了专项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书面考核的方式,严格按照考核细则逐项对照检查,经过认真考评,细致汇总,完成了全县84家单位年度目标责任的法治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县目标责任考核中心。

  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七五”普法依法治理专项考核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核心和关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极大地促进了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为推进我县法治建设迈向新台阶,构建法治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