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信箱留言须知

“书记信箱”旨在通过便捷的网络,进一步拓宽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倾听群众心声,接受群众监督,促进作风转变,优化发展环境。为更好回复您的来信,请您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一、您在写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和“书记信箱”栏目管理规定,严禁利用“书记信箱”进行造谣、诽谤、传播反动言论等,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书记信箱”受理范围:⑴对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见或建议的信件;⑵对干部任用、管理和监督的意见或建议的信件;⑶反映发展环境、干部作风和部门执法执纪存在的问题的信件;⑷有关个人合理诉求经多次反映而未落实解决问题的信件;⑸其他确需县委书记安排解决的问题。
三、“书记信箱”不受理以下信件:⑴造谣中伤、诽谤诬陷他人的;⑵事实不清、内容空泛,所提问题无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⑶反映诉求正在办理或调查之中的;⑷反映问题已经解决或有定论的;⑸违反信访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其他信件。
四、为让您的来信更好得到答复,请认真填写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为您保密,个人信息不全或明显不实的,将不予受理。请勿提交内容相同、相近或问题已得到处理的来信。
五、为厘清职责、提高效率,不属于书记信箱受理范围的信件,我们将不予答复。
六、书记信箱由县委办公室承办。

 

县长信箱留言须知

《县长信箱》是政府密切联系群众快捷、方便的途径,是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重要渠道。为使《县长信箱》更加高效、有序运行,请广大市民按以下要求写信留言。
在提交的信件中不得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勿使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词语,以及含有与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相悖的文字表述。
《县长信箱》受理范围:
(1)对新绛县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对县政府各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如您对县政府部门办事过程中就有关法规、政策、办事程序等进行咨询,请在本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或“公共服务”栏目查询并提交问题,减少流转环节。
(4)如果您是要投诉举报,请在“我要投诉举报”栏目留言。
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1)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但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2)内容不完整、或无任何实质内容,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信件。
(3)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县政府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县长信箱》进行处理或得到解决的信件。
(4)进入司法、仲裁、诉讼程序的信件。
(5)广告行为的信件。
进入处理程序的信件,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办结;较复杂的问题可延长。请勿提交内容相同、相近或问题已得到处理的来信。

 

行政效能投诉须知

(一)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县委、县政府决定、命令等有令不行、执行不力或消极抵触,影响政令畅通的。
(二)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工作不规范,影响政府形象的。
(三)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差、违反群众纪律及办事不公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办事拖拉,故意刁难,效率低下,使服务对象不能及时办理有关事项的。
(五)利用管理职权吃、拿、卡、要、扯皮推诿以及乱收费、变相收费的。
(六)上班时间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