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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写信须知

《县长信箱》写信须知

写信须知

《县长信箱》是新绛县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众设立的专用电子信箱,是人民群众向县政府反映情况、建言献策的快捷信息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实行“集中受理、分类处置、分级负责、限期办结和及时反馈”的工作制度。经审核属于受理范围的信件,我们将在一定时限内反馈办理结果。

受理范围

对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乡管理、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对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有关政策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对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属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解决的有关问题;其他重要社情民意。

写信要求

(1)请您填写真实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以便承办单位调查核实和反馈办理结果。

(2)请您简明扼要填写信件内容,写清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诉求。

(3)请您客观真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对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4)每封信件集中反映一个问题,如需反映多个问题,请分别提交。

注意事项

(1)请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社会公德,严禁造谣、诽谤、传播反动言论等非法行为,杜绝不健康、不严肃的言论。

(2)属各级党委、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请向相关部门反映。

(3)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如医疗纠纷、房屋产权纠纷、民商、刑事等),请依法通过法定途径解决。

(4)信访三级终结的事项,不予受理。

(5)需要向来信人求证而无法与来信人联系的,不予受理。

(6)正在办理过程中或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发起重复诉求的事项,不予受理。

(7)推销、广告、邀请等商业来信,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