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新绛县2025年省级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03 16:43 来源: 新绛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5-06-03 | |||
发布机构 | 新绛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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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工作的通知》(晋农函〔2025〕117号)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新绛县2025年省级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培育计划
1.蔬菜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班(50人)。重点围绕蔬菜绿色高效栽培技术,科学施肥、病虫害防控、防灾减灾等田间管理,现代生产设施结构设计和新材料应用,农机农艺结合,现代农业技术应用等开展培训。
2.果业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班(50人)。重点围绕轻简高效果园管理、老果园改造、果园有机旱作、水肥一体化、果园病虫害综合防控、果园花期晚霜冻害防控、果园农艺农机衔接、果品保鲜贮藏、电商运营等开展培训。
3.中药材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班(50人)。重点围绕种子种苗繁育、野生抚育、生态种植(包括间作、轮作、林下种植、拟境栽培等)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果园农艺农机衔接、产地初加工、产地趁鲜切制等开展培训。
二、培训机构资格要求
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成立3年以上,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自愿在县农业农村局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5.具有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6.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7.严格淘汰审计、纪委监委、农业农村部门等检查不合格的机构。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与证件
1.申报机构/个人申请书;
2.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6年12月之前,加盖公章);
4.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
5.申报机构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6.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7.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证明;
8.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
9.申报单位其他获奖证书。
四、遴选方式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拟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遴选,均采取培训机构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报送推荐函,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并公示后确定。申报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一式三份报县农业农村局。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
新绛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