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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市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片区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30 15:48    来源: 新绛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5-05-30
发布机构 新绛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为推进山西运城市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片区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规范项目招标流程,新绛县农业农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采购代理机构,诚邀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报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聚焦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主道路及周边28个村庄环境整治提升,涵盖道路硬化、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三线整治及配套工程等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44640万元,资金来源为科威特基金贷款和县级配套。

    二、代理费预算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预算费用为29.19万元。

    三、服务内容

    山西运城市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片区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 

  (一)协助业主单位编制贷款项目采购计划或采购清单。 

  (二)协助业主单位接受贷款方对项目的评估、谈判。 

  (三)协助业主单位制定贷款项目采购战略。 

  (四)就贷款方采购政策、采购程序和条件、采购流程和周期、采购安排等提供咨询或培训。 

  2、采购组织阶段 

  (一)编写招标文件 

  (二)根据贷款方和国内主管部门的规定,拟定并在指定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 

  (三)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澄清和(或者)修改,在报经业主单位、贷款方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将澄清和(或者)修改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四)组织和主持开标工作,根据贷款方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的要求将开标记录报送贷款方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备案。 

  (五)协助评标工作,协助编写评标报告。 

  (六)将评标报告报贷款方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审批。 

  (七)按照贷款方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评标结果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 

  (八)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九)根据贷款方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澄清文件、评标报告(商务部分)等采购文件的英文文本。提供贷款方有关采购文件的中文翻译。 

  (十)整理并妥善保管采购过程的有关文件,并根据需要向业主单位移交。 

  3、合同执行阶段 

  (一)组织并参与对采购合同商务条款的非实质性修改的谈判,整理采购合同文本(商务部分);协助业主单位对技术部分的非实质性调整进行谈判;汇总合同文本。 

  (二)如涉及进口设备,以买方代理名义与甲方共同签订采购合同。代缴合同印花税,该费用按国家法律规定向业主单位收取。

  (三)按照规定将采购合同报送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或审批。

  (四)向贷款方办理采购合同申报和批准手续。

  (五)协助办理贷款方、转贷银行等提出的与合同生效相关的手续,审核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 

  (六)协助业主单位向国家主管部门申办采购合同项下进口设备(货物)的进口手续和(或者)减免税手续(如涉及进口设备)。

  (七)根据采购合同执行的需要,协助业主单位与供应商进行合同修改谈判并办理向贷款方和国内主管部门报批或备案手续。

  (八)如涉及进口设备,办理对外申请开立、修改信用证(如需要)、审核单据等有关支付手续。 

  (九)办理邀请供应商来华的函件并协助甲方办理中方订货小组及执行合同小组的出国(出境)审批、报批及签证事宜。

  (十)对业主单位指定的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手续,并由被委托的报关企业办理采购合同项下进口设备(货物)的报关、提货手续。

  (十一)协助处理采购合同涉及的索赔和反索赔事宜。 

  (十二)协助进行采购合同验收工作。 

  (十三)整理并妥善保管有关合同文件,并根据需要向业主单位移交。

  四、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稳定。

  3、供应商须拥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开展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及办公条件。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供应商须具备丰富的采购代理业务工作经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申报材料要求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近三年参与采购代理业务的工作经验说明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委托代理协议等)。

  3、 报价文件:明确采购代理服务报价。

  六、遴选方式及时间安排

  1、 遴选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从参选单位的机构经验、专业能力、服务方案、代理服务费(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2、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6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3、 报名地点:新绛县朝殿路88号新绛县农业农村局。

  4、 联系人及电话:杨泽明  15340978865。

  5、 监督电话:0359-7529518,欢迎社会各界对遴选工作进行监督。

  请有意参与的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有效。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期待各优质采购代理机构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高质量建设。

新绛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