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期)
发布日期:2025-04-21 16:06 来源: 新绛县市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近期,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涉及我县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绛县学府城海泉超市销售的青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绛县学府城海泉超市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的1批次青椒,经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新绛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新绛县学府城海泉超市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青椒共购进281公斤,货值1550.61元,已全部销售完。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新绛县学府城海泉超市在购进该批次青椒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对产品不合格不知情。
新绛县市场监管局已将案件线索移送供货商所在的市场监管部门。
3.依法处罚情况
新绛县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2月5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新绛县学府城海泉超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免于处罚。(原因如下: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免于行政处罚。)
二、新绛县兴盛百货超市销售的菜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绛县兴盛百货超市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5年1月5日的1批次菜椒,经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新绛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新绛县兴盛百货超市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菜椒共购进15公斤,货值43.5元,已全部销售完。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新绛县兴盛百货超市在购进该批次菜椒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对产品不合格不知情。
新绛县市场监管局已将案件线索移送供货商所在的市场监管部门。
3.依法处罚情况
新绛县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3月14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新绛县兴盛百货超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免于处罚。(原因如下: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免于行政处罚。)
新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