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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绛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3月20日在新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发布日期:2025-04-08 09:32    来源: 新绛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YC04100/2025-00301 发布时间 2025-04-08
发布机构 新绛县财政局 文号
主题词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 新其他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面对复杂的形势和严峻的挑战,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特别是考察运城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严格执行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着力强化财源建设,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执行情况: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7123万元,同比降低13.7%,减收9070万元。

  支出执行情况: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的2024年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16695万元。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追加、追减专项指标,我们按规定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作了适当调整。对10月底前新增可用财力31010万元,报请县人大十七届二十八次常委会予以批准,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数为247705万元。年底,根据上级追加、追减专项指标,全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调整为267702万元,全年实际执行26424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7%,同比降低2.5%(下同)。

  分类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2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降低11.6%;公共安全支出693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降低2.6%;教育支出4552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8%,同比降低5.5%;科学技术支出19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降低4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降低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1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8.9%;卫生健康支出1760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降低20.5%;节能环保支出583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42.6%;城乡社区支出1843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降低4.1%;农林水支出5145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5%,同比降低5.5%;交通运输支出1768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3.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38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8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5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降低37.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50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65.8%;住房保障支出531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降低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9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降低6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9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58.9%;债务付息支出21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8.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万元,同比增长50%;其他支出5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9.3%。

  财政平衡情况: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712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147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4575万元、调入资金5585万元、债务收入103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55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收入为284816万元。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249万元相抵,减去上解上级支出536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77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万元、调出资金4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453万元,净结余为零,全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的目标。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264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788万元、上年结余资金24673万元、调入资金400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36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6870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4811万元,调出资金54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500万元,年终结余21339万元,基金结余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2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万元,收入合计82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94万元,调出资金5531万元,年终无结余。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281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6044万元,利息收入639万元,委托投资收益98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4848万元,转移收入224万元,其他收入7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4009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8421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市政府批准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02139万元。年末,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0213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5939万元、专项债务136200万元,控制在限额之内。政府债务率为62.66%,没有超过120%的政府债务率警戒线。

  (六)“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三公”经费年初预算401万元,年底执行397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9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万元)。

  (七)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过去一年,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认真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坚定不移稳收支、保战略、惠民生,坚持不懈推改革、防风险、强基础,财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财政改革发展蹄疾步稳,全县财政总体平稳运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质效不断提升。

  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做好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至关重要。县委县政府科学研判,确定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增长2%,是按照实事求是、积极进取原则确定的,既充分考虑困难挑战,又有利于引导社会预期,释放积极信号,提振发展信心。我们将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积极主动作为,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共同形成服务保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工作合力。

  2025年全县预算草案如下: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5826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57123万元增加1142万元,增长2%(其中:税收收入拟安排46612万元,增长35.4%;非税收入拟安排11653万元,降低51.3%)。

  根据上述收入预算和现行财政体制,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收入为216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265万元,税收返还性收入163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0625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3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6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3100万元,上解支出5008万元(按现行财政体制规定作为财力扣减项算账)。

  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216143万元(含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新绛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安排必须履行支付义务急需的支出4212万元),与上年同期财力相比,降低0.3%(下同)。支出分科目情况:一般公共服务21036万元,降低11.2%;公共安全6718万元,降低9.5%;教育48861万元,增长2.2%;科学技术451万元,降低5.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4384万元,降低0.2%;社会保障和就业57109万元,增长19.9%;卫生健康16857万元,降低3.4%;节能环保1748万元,增长513.3%;城乡社区3600万元,降低41%;农林水33036万元,降低2.2%;交通运输6454万元,降低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746万元,降低52.1%;商业服务业等1188万元,增长3.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654万元,降低85.1%;住房保障6397万元,增长20.3%;粮油物资储备376万元,降低34.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770万元,降低33.2%;债务还本付息3758万元,增长30.5%;预备费2000万元,降低50%。

  汇总以上各项支出,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共计216143万元,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收入216143万元持平,预算安排做到了收支平衡。

  202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拟安排3073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拟安排2998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拟安排3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拟安排45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资金213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64万元,专项债券1400万元,共计54739万元。基金支出拟安排54739万元。

  2025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安排19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万元。国有支出拟安排19008万元。

  202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拟安排4536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5453万元,利息收入715万元,委托投资收益73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8141万元,转移收入265万元,其他收入5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拟安排44880万元。

  2025年全县“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拟安排266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8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万元)。另外,预留安排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9万元。

  2025年提前下达政府一般债券3100万元,主要用于“三个一号”旅游公路、低级别文物保护、鼓水街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建设项目;提前下达政府专项债券1400万元,用于新绛县城东、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工程。

  三、完成2025年预算任务的主要举措

  (一)围绕挖潜增收与争取支持协同发力,统筹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聚焦财政运行强化分析研判。紧盯全年收入目标,把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当前最重要、最紧迫任务。强化收入形势分析、预期管理、动态监测和研判调度,及时查找收入组织可能面临的减收风险点和增收潜力点,针对不达进度、不太理想的指标,尽快找准问题症结,制定针对性举措。

  二是聚焦收支管理强化挖潜增收。加强财税部门协调沟通,做好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征收管理,全面落实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和助企纾困政策。加强与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协同,提前做好土地出让等预案,深挖非税收入潜力。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全力推动“购置+”工作,加强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和闲置资产处置变现,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三是聚焦争取支持强化政策对接。抓住中央、省编制“十五五”规划重要契机,协同主管部门谋划储备一批重点项目,尽可能多地纳入国家、省大盘子。紧盯中央、省在转移支付、专项债券、竞争性示范试点项目等方面的政策动态,多层次、多渠道强化向上对接,全力争取支持。

  (二)围绕保障支出与服务发展精准发力,更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健全支出保障。处理好“大钱”和“小钱”的关系,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发展战略,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领域和重要任务,持续形成大事要事优先保障促落实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压实主体责任,细化范围标准,强化预算保障。牢固树立预算法定意识,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从严从紧控制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在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政府采购、资产配置等方面能省则省,不折不扣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可持续性原则,支持提振消费能级和扩大有效投资,大力支持项目建设,全力助推文旅融合;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强产业项目引育,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县”建设,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支持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支持保障民生增福祉,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是加快支出进度。配合发改、住建、水利等部门精准谋划包装项目,避免“资金等项目”、债券资金闲置和使用效率低等问题。加强预算执行监测,多渠道、多角度深入查找分析预算执行中的堵点难点,加强督促提醒,通过奖优罚劣倒逼部门加快支出进度,增强预算刚性约束。

  (三)围绕深化改革与防范风险持续发力,全面增强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深入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加力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及时清理低效无效项目支出。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将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可统筹使用的资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对部门单位资金全面实行预算管理,加大与财政拨款统筹使用力度。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深化评审项目清单化动态管理机制。稳步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乡镇发展活力。持续开展财政管理专项行动,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

  二是坚决防止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制度要求,完整准确报告债务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妥善化解债务风险,统筹财力、多渠道盘活资金资产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有序处置存量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持续强化政府支出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

  三是着力提升财会监督水平。深化以财政部门为主责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优化财会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财政、财务、会计领域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全面规范财务管理,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新绛县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