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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5-01-23 17:18    来源: 新绛县发改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5-01-23
发布机构 新绛县发改局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一、机关职能

  (一)加强宏观调控。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运行监测,增强宏观经济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协调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三)强化发展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发展规划的制度机制,强化发展规划的约束和导向作用。

  (四)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化的目标和政策;配合上级发改部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加强对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六)提出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推进县级区域经济合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七)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执行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在新绛县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全县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八)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和计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组织、监督有关部门实施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十一)负责全县价格管理和综合平衡工作;根据省、市下达的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编制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调整计划,提出实施控制目标的措施,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二)对列入省级价格管理目录中属于县级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规定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制定调整价格水平和收费标准;组织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听证会;负责涉外商品价格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制定全县房地产价格政策、作价原则和管理办法;参与制定土地价格,对土地交易价格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制定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价格政策、作价办法及相关价格,对非住宅商品房核定基准价格,组织制定和调整廉租房、未售公房的租金标准;组织制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十四)负责对放开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进行规范和引导,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确定重要商品的最高限价、最低保护价以及差率和利润率;负责指导行业协会组织和重要商品交易市场的价格管理工作,逐步建立主要商品行业价格协调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平均利润率及其合理幅度,制止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负责低价倾销工业品的成本认定,制止低价倾销;负责集市贸易的价格管理。

  (十五)建立全县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完善价格信息网络,分析市场价格形势,预测价格走势,研究价格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十六)承担全县价格鉴定、认证、评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接受委托承担行政执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涉及的扣押、没收、追缴物品及纠纷财务等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工作;接受委托调解生产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价格纠纷,协调有关价格事宜;开展价格政策咨询服务和价格认证工作;接受企事业单位的聘请,担任常年价格顾问。

  (十七)组织全县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收费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汇总、分析;负责调(定)价(费)前的成本监审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市场价格理论、价格政策的研究工作。

  (十九)负责全局各类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

  (二十)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二十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执行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的跟踪检查,加强对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

  (二十二)强化安全监管。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全县地方铁路建设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救灾应急储备物资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十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十四)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和完善县级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二十五)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二十六)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负责县级救灾物资储备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确保县级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二十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粮食收购企业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监督检查;负责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和安全追溯制度;负责指导粮食经营者建立粮食收购经营台账。

  (二十八)负责新绛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相关职责,组织建立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拟订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

  (二十九)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数据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负责全县数字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编制数字政府建设应用规划和实施计划;统筹管理县直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资金,负责项目的可行性评估、立项审批、应用效果评估和绩效考核。

  (三十)推进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在新绛的实施,及新绛县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安排;承担新绛县汾河流域(新绛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三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机关大型会议组织、文电管理、档案管理、政务信息、督查督办,以及机关保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信访、接待等日常行政工作;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承担综合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工作和有关清理、汇编、备案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培训教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局的财产工作。拟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开支、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的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部门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国民经济综合股: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测分析全县经济形式和省、市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研究分析协调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规划;组织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研究提出全县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规划,拟定经济结构调整相关政策;指导、协调和动态监控结构调整。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部门专项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和指导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全县统筹城乡发展、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统筹城乡发展、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工作方案、计划;研究制定统筹城乡发展、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价格鉴定、认证、评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接受委托承担行政执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涉及的扣押、没收、追缴物品及纠纷财务等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工作;接受委托调解生产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价格纠纷,协调有关价格事宜;开展价格政策咨询服务和价格认证工作。

  财金股:研究分析全县社会资金平衡;分析财政、金融运行形式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政府财政建设资金使用政策,并协调组织实施;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国际国内投资合作事宜;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县借用国外贷款、吸收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和县本级审批的外商投资项目的事后监管;指导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参与组织协调利用外资项目谈判及对外招商活动。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安排全县铁路、公路、民航建设项目;协调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政策法规股: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粮储股: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粮食收购企业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监督检查;负责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和安全追溯制度;负责指导粮食经营者建立粮食收购经营台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应急物资储备、调拨;负责全县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固定资产投资股: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及调控政策;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由市级以上(含市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县直部门、公检法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申报及其他工作。开展相关项目的中央、省政策性资金申请及国家重大项目库管理调度等工作。

  农经股: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务、气象、农科、农机、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产业股:研究分析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业经济发展战略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要工业产品的预期调控指标;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实施;研究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和规划;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产业关键技术开发工作;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究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业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县产业转型、生态修复重大问题;组织拟订产业转型和生态修复工作方案、计划;研究制定产业转型和生态修复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园区、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和开发建设;指导和协调开发区、循环经济园区、产业园区等各级各类园区建设,以及相关行业、领域转型综改试验工作;负责审查上报具有区域影响的重大、标志性产业转型和生态修复项目,制定相关规划、安排下达投资计划,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与省内外各地合作机制推进工作的衔接落实。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民政、文物旅游、残联、技校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县科技、教育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编制科技、教育、卫生和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职业高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毕业生就业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价格与收费管理股:拟定全县商品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下发的价格改革计划和价格政策,制定地方价格管理的办法和实施细则、作价办法和价格;规范和引导放开商品的价格,对重要商品规定最高限价、最低保护价、合理利润等;平衡、衔接接壤地区主要工、农产品价格水平,协调、仲裁行业之间有关工农产品价格争议;配合省价格主管部门搞好煤炭经营中间环节费用的管理;参与各类专项基金的政策研究、制定和调整;负责涉外商品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市场价格管理和调控工作。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明码标价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落实最低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承办稳定物价联席会议相关工作;实施指导全县“平价离店”建设与监管,组织制定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平均利润及合理幅度、认定低价倾销商品的成本;负责涉及旅游的所有门票价格(含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管理。组织制定全县房地产价格政策、作价原则和管理办法;参与制定土地价格,对土地交易价格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实施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及市直上述房产价格,对非住宅商品房核定基准价格;组织制定和调整廉租房、未售公房的租金标准;组织制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组织落实从基本建设中取费和与土地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与标准;组织实施城镇房地产交易中国家收取约部分土地收益金;负责全县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和一房一标价工作。组织实施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收费政策和措施;对县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进行监督;按照定价权限制定全县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性、服务性收费标准和政策;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审定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的标准;组织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负责收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组织指导全县收费年报工作。

  国防动员股:组织建立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承担经济动员、交通战备等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任务等。

  民营经济发展促进股:联系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完成民营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数据股: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工作,拟定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管理制度、标准规范。拟定数字新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统筹管理县直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资金,负责项目的可行性评估、立项审批、应用效果评估和绩效考核。协调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数据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承担数据安全应急协调相关工作等。

  三、办公地址

  新绛县正平街12号

  四、办公时间

  8:00-12:00,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359-7523372

  六、负责人姓名

  支国杰 新绛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