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统计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4-11-28 10:48 来源: 新绛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4-11-28 | |||
发布机构 | 新绛县统计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一、机关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全县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健全完善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配合做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工作。
(三)根据上级部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县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县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查处全县统计违法行为。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各乡(镇)统计工作和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中央、省、市和县财政提供给乡(镇)统计的统计经费以及各类固定资产。对在全县统计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担国家、省、市统计局组织的有关统计交流。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统计局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构建符合国家统计规则、具有新绛特色的现代统计调查体系,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统计管理体制机制。
二、机构设置
新绛县统计局办公室:根据本局学习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完成年度内统计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统计工作要事,做到信息准确、及时、全面按时报送全年工作计划和半年、全年工作总结。搞好文件资料收发登记和保密工作。严格考勤签到制度。做好“一站式”网上行政审批工作。完成本局年度考核和完成局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新绛县统计局普查中心:贯彻落实统计普查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负责研究和提出本县重大县情普查计划,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各类问题。根据上级部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县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指导各镇、社区、村普查工作,做好全县普查指标体系、标准体系、调查体系的研究和设计工作,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和流程,进行普查技术准备和物质准备。开展基本单位统计调查,更新、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承担全县经济普查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等。定期更新“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调查单位库、样本单位库。组织实施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准四上”调查单位发现、跟踪、培育的月度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完成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新绛县统计数据中心:贯彻落实统计数据信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全县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县统计工作。健全完善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配合做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组织全县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承担国家、省、市、县统计局组织的有关统计交流。完成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新绛县统计局法制科: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学习。负责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搞好统计上岗培训,统计职称考试和统计宣传工作。配合各专业做好网上直报工作。依法查处全县各单位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负责全县统计法制业务培训,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新绛县统计局综合核算股:负责全县GDP核算、月度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公报和《统计年鉴》编印等工作。写好月度经济运行分析,为经济发展服务。不断创新制度方法,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积极贯彻落实相关精神,维护统计数据及时、全面、准确。完成局里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办公地址
运城市新绛县正平街12号
四、办公时间
8:00-12:00 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359-7523072
六、负责人姓名
白宏魁 新绛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