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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及更正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性别变更

发布日期:2024-11-18 17:15    来源: 新绛县政府办,新绛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1、受理部门:派出所

  2、办理条件:公民医学变性后,应当申请户口性别变更。

  3、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山西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晋公通字〔2023〕96号)                   

  4、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受理后报县公安局审核、市公安局审批。

  5、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或者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3)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6、办理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