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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性别变更
发布日期:2024-11-18 17:15 来源: 新绛县政府办,新绛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1、受理部门:派出所
2、办理条件:公民医学变性后,应当申请户口性别变更。
3、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山西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晋公通字〔2023〕96号)
4、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受理后报县公安局审核、市公安局审批。
5、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或者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3)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6、办理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