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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 > 户口迁移

高校录取和毕业户口迁移

发布日期:2024-11-18 17:07    来源: 新绛县人民政府,新绛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1、受理部门:派出所

  2、办理条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录取和毕业的学生需要迁移户口的。

  3、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山西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晋公通字〔2023〕96号)                 

  4、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相关手续直接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或者通过跨省通办的方式网上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所需材料

  (一)拟迁往省外的,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结业)证书等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不需要准予迁入证明;

  (二)拟迁往省内的,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结业)证书等在迁入地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不需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6、办理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跨省通办的需要7个工作日。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