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新绛县人工影响天气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2 10:43 来源: 新绛县人民政府,新绛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YC04100/2024-01455 | 发布时间 | 2024-11-12 | ||
发布机构 | 新绛县人民政府,新绛县政府办 | 文号 | 新政办函〔2024〕14号 | ||
主题词 | 城乡建设 | 体裁 | 新政办函 |
新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新绛县人工影响天气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运城市人民政府 山西省气象局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等精神,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及气象高质量发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经县政府同意,建立新绛县人工影响天气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及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审议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政策、规划,以及跨部门重大作业计划;协调推进人工影响天气重点工程建设、重大装备维护、重大科研攻关、重大活动保障、全流程安全监管、空域使用等工作;针对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研究部署全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解决全县气象高质量发展涉及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应举措;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县政府分管气象工作的副县长
副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县发改局、县工信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新绛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能源局、县气象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分管负责人,各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局长担任。
(二)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确定参会范围,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镇及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全力推动相关工作,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工作进展情况。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变更人员名单,办公室及时作出调整并按程序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汇报,县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新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