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期行政执法大讲堂开讲
——生态文明理念下的环境法
发布日期:2024-05-30 14:53 来源: 新绛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5月29日,省司法厅举办了第32期行政执法大讲堂。山西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李冰强以《生态文明理念下的环境法》为题授课,全省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在线上学习,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的执法人员代表在现场聆听讲座。
讲座列举了大量的典型案例和详实的环境数据,从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三个角度介绍了生态文明的提出背景,从生态与生态文明的概念、生态文明的适应性以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这一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循序渐进诠释了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又从以环境区域为单元的污染防治、以尊重资源为特性的资源利用、以遵循生态规律为基础的生态保护要求三重视角解读了生态文明对环境法的要求。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文明是一种新型的社会文明形态,生态环境执法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关键一环。现场听课的执法人员纷纷表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神圣职责,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建设美丽中国和大美山西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山西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