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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4-24 09:58    来源: 新绛县市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放心消费创建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营造“放心消费、诚信经营”的营商环境和激发消费活力,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活动。为确保活动效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协同发力、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坚持“讲政治、优监管、保安全、提效能、强队伍、促发展”的总体思路,树牢“执法为民、服务惠民”理念,聚焦八个坚持、着力八方面工作,凝聚部门监管合力一体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和效能提升,优化消费维权协同共治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大力营造全县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新绛县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县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志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各股、室、所、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吉思颖任办公室主任。 

  三、创建种类及范围

  (一)创建种类。放心消费创建种类分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放心消费示范行业和放心消费示范区域的创建。示范单位创建范围为全县区域内依法登记以及取得相关许可,与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市场主体,包括线下市场经营主体、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等;示范行业创建范围为全县区域内依法登记,与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协会商会;示范区域创建范围为全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和组织形式,从事与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商品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商超、商圈、街区、园区、景区、商品集中交易市场等。

  (二)创建范围。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覆盖食品行业、药品行业、文化和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行业、交通行业、快递物流行业、电子商务领域、物业和装修行业、电信消费领域、金融行业、公共服务行业、美容美发、运动健身等行业、行业协会商会和商圈、街区等区域。

  四、创建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5月)。围绕“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五个放心,调查摸底、分批建档,宣传发动、组织培训,示范观摩、营造创建氛围,强化经营主体责任,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二)主动申报阶段(6-7月)。遵循政府主导、行业自律、自愿申报、自主创建、严格认定、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社会监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和“先培育、后评估”的方式组织开展,根据创建种类、范围、条件和评估细则要求,严格把关、应报尽报,上报2024年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培育名单,培育一批高标准、高质量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立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培育库。

  (三)自评督导阶段(8-9月)。组织本辖区内2023年申报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培育主体,对照《山西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行业、区域评估细则》进行自我评估,同时,市局将组织人员对示范单位申报主体、评估主体进行初审、核查、消费体验评价,上报2024年省级示范单位评估名单。

  (四)评估总结阶段(10-12月)。迎接省、市市场监管局对示范单位评估主体资料审核、专家评估和实地抽查等,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拟认定示范对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积极开展创建对象的引导、培育、评估及监督管理等工作,稳步推动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深化宣传内涵、提升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载体,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创建工作,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教育进商场、进企业、进电商、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等,不断提高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的认同度,引导更多市场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和消费者共同参与、共建共享,全面提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成效。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坚持“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组织创建对象积极主动参与放心消费“承诺践诺”活动,在经营场所、企业网站等显著位置公开商品和服务标准、退换货制度、消费纠纷和解规定等消费维权相关承诺,并积极践行承诺。

  (四)按时上报资料。收集创建工作中的成功做法、特色亮点、典型经验,形成常态长效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确保创建工作高质量推进。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总结、图片视频等务必于11月5日报送消保股。

  联系人:吉思颖

  电  话:1573594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