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会商会议
发布日期:2024-03-19 08:55 来源: 新绛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省司法厅召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会商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充分发挥工作会商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面提升我省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3月15日,省司法厅召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会商会议,会议研究讨论了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进行了交流发言。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苗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素梅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建立工作会商机制是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具体举措,省司法厅作为牵头单位承担组织协调、宣传培训、监督评估和日常沟通联络、争议协调、建章立制等职责,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会商会议,研究解决全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共性问题,以期实现凝聚共识、要事共议、全力共谋的目标,确保全省各地区、各部门步调一致、齐头并进。
会议强调,一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重要性。通过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确保行政执法活动遵循法定职责和程序,以行政执法质效的提升助推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二要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各项职能。司法行政部门切实履行好行政执法规范、管理、监督、协调四个方面的职能。三要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努力探索行政执法监督“山西路径”。全面加强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大力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法治协调,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要把握工作重点难点,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围绕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科技和行政执法保障等工作,逐项分解、重点把握、全面落实。五要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三年行动取得实效。把三年行动作为政治工作、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会议要求,要牢牢把握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新要求,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强大动力。要全面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新任务,谋定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目标,量化分解工作任务,让行政执法“软”实力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硬”支撑。要合力彰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新担当,积极回应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新需求新期待,坚决扛起政治责任、领导责任、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共抓齐管、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
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审批服务管理局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