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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召开全省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反馈会

发布日期:2024-01-08 09:33    来源: 新绛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省司法厅召开全省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反馈会

 

  1月4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反馈会,会议通报了2023年度全省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情况,对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建议。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素梅,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局长段新源出席会议并讲话。

  2023年9月至10月,省司法厅牵头对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监督工作紧紧围绕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行使、执法队伍建设、向基层赋权事项落实等重点工作,运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随机测试、问卷调查等监督方式,对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会议充分肯定了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方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建议。

  王素梅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意义和现实需求,深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持续进行整改;要按照分类分级分层培训要求,重点围绕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执法检查、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行政执法技能开展培训;要明确交通运输执法监督队伍机构和职责,立足职能定位,通过加强案卷评查、开展专项监督、进行执法评议考核、受理批评建议等方式,对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执法结果进行全方位监督,让一切权力循法而行。2024年,省司法厅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建立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按照《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在全省应急管理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段新源表示,省交通运输厅将以扎实的行动落实专项监督整改任务,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成效,为进一步提高全省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的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