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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节粮减损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4-01-05 16:52    来源: 新绛县人民政府,新绛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YC04100/2024-00015 发布时间 2024-01-05
发布机构 新绛县人民政府,新绛县政府办 文号 新政办发〔2023〕31号
主题词 其他 体裁 新政办发

新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节粮减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节粮减损、反对浪费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将我县粮食节约工作推向深入,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节粮减损工作的实施意见》(运政办发〔20234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长效治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引导、公众参与,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粮食全产业链各环节节约减损取得实效,加快构建高层次、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为我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

  2025年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全县粮食全产业链各环节节粮减损举措更细更实,节粮减损取得更加明显成效,节粮减损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基本健全,粮食浪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工作任务

  广泛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内容和载体,增强爱粮节粮宣传的群众性、广泛性和趣味性,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在世界粮食日暨粮食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节粮减损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办婚丧,鼓励城乡居民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严格控制酒席规模和标准,遏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在用餐场所明显位置张贴标语或宣传画,增强反食品浪费意识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工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生产环节节约减损。提升现代种业水平,推进农业节约用种,减少田间地头收获损耗选育推广高产抗倒小麦、机收籽粒玉米等节种宜机品种,加大先进适用农机产品和关键技术推广力度,将农机手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提高农机手规范操作能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工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农机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抓好粮食收购和粮食产后服务。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统筹抓好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打击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做好粮食产后服务,为农民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服务,努力减少产后损失,促进增产增收。以优质粮食工程为载体,深入实施五优联动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运输环节节约减损。完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提升粮食运输服务水平加快粮食物流设施建设,全面应用散储、散运、散装、散卸技术;提升粮食运输装备和粮食出入库机械化、自动化作业水平,减少粮食运输装卸中的损失。培育粮食物流网络货运企业,鼓励企业平台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加工环节节约减损。鼓励粮食加工企业运用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纯度、控制精度、适度加工避免过度加工造成的原粮浪费和营养流失。加强饲料粮减量替代,充分挖掘利用杂粮、杂粕、粮食加工副产物等替代资源。加强粮食资源的高效利用,延长产业链条,有效利用麸皮、胚芽、油料粕、薯渣薯液等粮食加工副产物,生产食用产品、功能物质及工业制品。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粮食储存环节节约减损。加强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推进老旧仓房维修改造,实施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提高仓房的气密性、隔热性,满足优粮优储需求。推广先进储粮技术,开展绿色储粮,推进仓储设施节约减损。健全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支持引导农户科学储粮。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节粮减损科技支撑。按照科技兴粮兴储的要求,推进科技创新和兴粮战略,加快节粮减损新技术、新设备在粮食收购、储存、加工、物流等环节的推广应用,加强与粮食行业科研院校的战略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为节粮减损提供技术支撑。县发改局、县工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餐饮行业经营行为管理。严格执行《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的服务规范和标准体系。指导食品、餐饮等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实施反食品浪费行业自律规范,自觉开展反食品浪费活动。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主动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提供小份菜”“小份饭推行适合不同群体的套餐。加强餐饮行业供餐管理,对旅行社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培训,引导游客文明用餐,合理安排团队用餐。充分发挥媒体、消费者社会监督作用,鼓励通过服务热线反映举报餐饮服务经营者浪费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减少家庭和个人食品浪费。加强公众营养膳食科普知识宣传,倡导营养均衡、科学文明的饮食习惯,鼓励家庭科学制定膳食计划,按需采买食品,充分利用食材。提倡采用小分量、多样化、营养搭配的烹饪方式。倡导家庭用餐采用分餐、公勺、公筷等方式。县卫体局负责

  落实单位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责任。加强公务活动用餐节约,各单位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单位食堂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动态管理,鼓励采取预约用餐、按量配餐、小份供餐、按需补餐等方式,科学采购和使用食材。开展单位食堂检查,纠正浪费行为。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增强学校落实厉行节约的责任感。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学校开展劳动教育等实践活动,营造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强化校园餐厅内部运行管理,加强采供、配餐、加工等环节节约管理。对发现浪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继续深化开展校园光盘行动。充分发挥家校联动作用,培养帮助学生建立勤俭节约的思想,建立良好饮食习惯。指导各学校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推动餐饮节约工作长期持续有效开展。县教育局负责

  十二促进食品合理利用。建立食品捐赠需求对接机制,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向有关社会组织、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捐赠食品。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健全餐厨垃圾收集、投放、运输、处理体系,做好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市场推广,提高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提高思想认识。节粮减损工作作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各部门要站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时刻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切实增强做好节粮减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盯目标任务,实行定网络图、定专班、定责任、定措施、定考核精准管理,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确保节粮减损取得实效。

  强化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建立减少粮食损耗浪费的成效评估、通报、奖惩制度。建立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相结合的监管体系,综合运用自查、抽查、核查等方式,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管,坚决制止粮食生产、收购、运输、储存、加工、消费等环节的浪费行为,在全社会全行业倡导节约用粮、科学用粮,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节粮减损工作取得实效,健全节粮减损协调机制,成立新绛县节粮减损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县协调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县长任,成员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各成员单位要将节粮减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共同抓好粮食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节粮减损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爱惜粮食光荣、浪费粮食可耻的良好风尚。

  附件:新绛县节粮减损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新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214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绛县节粮减损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为全面做好新绛县节粮减损工作,切实扛起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决定成立新绛县节粮减损工作协调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杨瑞林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王红森  县发改局局长

  杨建国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任还忠  县教育局局长

      县工信科技局局长

  许宏立  县民政局局长

  赵丽萍  县财政局局长

  闫拴宝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尚青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俊霞  县文旅局局长

  吕晓波  县卫体局局长

  崔建平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曹立鹏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

  张荣恒  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县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王红森同志兼任。

  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调度节粮减损工作情况,梳理节粮减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验和好的做法,协调推进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召开县协调小组会议,研究推进节粮减损工作有效开展,取得实效。对开展节粮减损工作进行通报,完成县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县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需调整时,由县协调小组办公室报组长同意后,由县协调小组办公室行文告知成员单位。

 

【图解】关于加强节粮减损工作的实施意见

【视频解读】关于加强节粮减损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