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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召开2023年第四季度检律协作交流会商会议

发布日期:2023-12-21 17:39    来源: 新绛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12月19日,新绛县人民检察院、新绛县司法局召开2023年第四季度检律协作交流会商会议,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谋划务实举措,推动检律协作向纵深推进,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以高水平的法律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绛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江明红,新绛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祖良出席会议并讲话。有关业务部(股)室 、各律师事务所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在值班律师的接待、文书案卷复印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为律师提供了一切必要的方便;律师作为刑事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其职责是为当事人做无罪或最轻的辩护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但并不意味着律师与公诉人是针锋相对的关系,律师的辩护工作和检察官的出庭公诉是相互依赖、辩证统一的,共同的目标都是为了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进步;检察官和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今后要定期组织观摩庭、示范庭,加强交流,相互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会议强调,律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提升办案质量;全体律师要积极从事公益工作,包括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等,多多总结提炼,树立正面形象,做好品牌宣传;要探索建立检律同堂培训机制,对于疑难或重大案件、律师参与度高的、公诉人准备比较充分的、疑点难点认识有分歧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邀请司法局工作人员和律师旁听案件,大家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年轻律师要经受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在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在不懈奋斗中书写新时代的青春答卷。

  下一步,新绛县司法局与新绛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交流、深化协作,凝聚法治建设合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