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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静脉给药管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2 08:51 来源: 新绛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静脉输液管理,减少输液安全隐患,保障患者就医安全,防止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根据《新绛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静脉输液(含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及各乡镇卫生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诊所开展静脉输液(含抗菌药物)监督管理力度,对未经审批核准擅自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或超范围使用抗菌药物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依法查处,给予停业整顿、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新绛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0359-7523226
新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0359-8847092
新绛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