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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关于2023年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畜牧业生产)资金项目申报条件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22 11:01 来源: 新绛县畜牧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畜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根据《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市级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安排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运农计财发[2023]21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条件公示如下:
1、新绛县境内所有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2、申报单位为拥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土地手续的规模养殖场。
3、养殖规模标准:蛋鸡存栏10万只以上。
4、养殖场位于非禁养区域的。
5、标准化建设完成后可增加蛋鸡存栏8万羽以上养殖场。
申报期限截止2023年11月28日。
联系电话:0359-7523076
新绛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