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09-19 15:35 来源: 新绛县政府办,新绛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YC04100/2023-00890 | 发布时间 | 2023-09-19 | ||
发布机构 | 新绛县人民政府,新绛县政府办 | 文号 | 新政发〔2023〕15号 | ||
主题词 | 综合政务 | 体裁 | 新政发 |
新绛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22〕27号)、《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运政发〔2023〕13号)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新绛县气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气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新绛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县委、县政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目标,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新绛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和民生改善等提供强有力的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形成与新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需求相适应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发挥。到2035年,新绛县气象科技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实施“气象+”赋能行动,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深度融合,监测网络布局、农业气象服务水平、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作业能力大幅提升,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服务保障新绛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夯实气象高质量发展基础
1.提高精密气象监测能力。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优化完善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增强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区域和盲区的监测能力,重点针对生态示范廊带、文旅融合廊带、乡村振兴廊带“三条廊带”,加密建设自动气象观测站,加强气象监测能力, 提升防洪能力,支撑精准化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科学加密建设各类气象探测设施,建设完善农业、生态、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加快气象探测设备迭代更新,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确保探测设备安全运行。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新绛分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
2.提高精准气象预报预警能力。充分运用精细化智能网格预报业务系统及短时、临近灾害性天气预报系统,发挥气象在新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利用北斗卫星、5G通信等技术,完善预警信息发布传播网络,充分发挥新媒体和社会传播资源作用,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靶向发布。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委宣传部、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
3.提高精细气象服务能力。聚焦新绛“粮、菜、果、畜、药” 五大农业支柱产业,开展直通式气象服务,制定农业气象服务指标等工作。面向生态、文旅、乡村振兴等开展专业气象服务。围绕油桃、设施蔬菜、中药材等特色农作物,开展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为新绛县 “特”“优”农业发展提供智慧气象服务,做好油桃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与品牌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融媒体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4.提高气象信息支撑能力。升级气象信息基础设施,提升气象数据收集、传输等业务承载能力。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数据专线管理和安全监控,推进气象深入融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探索气象数字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方式、和运行机制,推进气象数据和跨部门融合应用。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行政审批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筑牢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5.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全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纳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和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强化“直通式”决策服务、“联动式”指挥调度、“递进式”预报预警、“融入式”应急服务,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和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形成部门预案无缝衔接、部门依预案应急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和再传播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健全监管机制,将防雷、人工影响天气等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体系、综合执法检查体系,全面落实气象相关安全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6.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能力。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和指挥调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应急预案,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供人员、资金和基础保障。完善人工增雨作业装备,建设地面烟炉增雨作业基础设施、标准化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点。(责任单位: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强化气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
7.融入生产发展,提高专业气象服务供给能力。推进能源、交通、生态、旅游等重点领域专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纳入相关建设规划统筹布局。围绕智慧文化和旅游,大力发展“文化旅游+气象”融合发展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服务系统建设。集约发展面向流域水文、自然资源、林业、卫生、能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行业用户定量精细的专业气象服务业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局、县卫体局、各镇人民政府)
8.发展普惠气象,提升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推动建设公共气象服务优化工程,将公众气象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和财政保障体系,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气象服务制度,形成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推进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将气象科普工作纳入新绛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推动气象科普基地建设,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科协、县融媒体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9.建设美丽新绛,提升生态气象保障能力。围绕生态示范廊带、文旅融合廊带、乡村振兴廊带“三条廊带”重点项目工程,完善生态气象观测布局。建立气象、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应急联动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新绛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
10.聚焦粮食安全,实施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行动。面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农业气象观测站,围绕设施农业、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发展为基础,实施“特”“优”农业气象服务工程,推进“智慧农业”。开展作物农业气象试验研究,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和利用,做好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服务和品牌宣传。(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增强气象科技创新与人才支撑能力
11.坚持创新驱动,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落实省、市气象科技发展规划,开展综合气象观测实验,强化数值预报模式产品、多雷达系统协同观测和融合分析应用。聚焦重点领域气象服务技术研究,提升智慧气象科技支撑能力。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实际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加强气象与农业、旅游、生态环境及高校、科研院所之间跨部门联合科技创新。完善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创新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科协、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局、县文物保护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12.夯实创新基础,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发展机制,支持并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参加横向、纵向交流挂职,提高气象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气象高层次领军人才和中青年骨干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业务技术带头人;加强在职人员继续再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职工学历层次、工作技能和人员综合素质,努力建设高水平的气象监测、气象预报、气象服务、农业气象等重点专业人才队伍。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气象队伍整体素质,构建充满创新活力的气象人才体系,强化业务与生产生活相融合,加强科技成果产出,提高气象队伍整体素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气象与政府部门和行业之间开放合作。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政府发展规划,切实解决气象发展中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和用地等关键问题,统筹确保规划目标和各项重大任务顺利完成。(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工信科技局、县行政审批局)
(二)加强政策支持
坚持和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气象服务制度,形成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将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将发展气象事业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纳入政府相关规划和预算。加大对气象台站建设的支持保障力度,落实气象部门职工依规足额享受地方政策,为气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三)加强法治保障
加强气象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加强防雷、升放气球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联合监管。推动完善气象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气象标准制修订和宣贯应用,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举措,优化气象行政审批流程。加强气象法制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强化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行政管理职能,依法规范全社会的气象活动,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新绛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