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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经营主体及经济合同股

发布日期:2023-04-27 09:29    来源: 新绛县农经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新型经营主体及经济合同股负责人:赵慧波 

负责拟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政策文件;负责指导开展家庭农场认定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工作,并落实扶持政策;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财务核算工作;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运行情况监测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和适度规模经营工作;指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工作;协助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指导工作。负责农村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工作;负责指导农村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培育和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工作;负责指导搭建农村金融数字化服务平台,为农村广大群众、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