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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专题专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初查公示专栏

违法占用耕地“零容忍”,纪检部门介入,严查责任、腐败问题

发布日期:2023-04-26 09:12    来源: 新绛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违法占用耕地“零容忍”,纪检部门介入,严查责任、腐败问题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中国人的饭碗能不能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是真正的“国之大者”。

  对于耕地保护,国家制定了严格的责任制,明确要求党政同责,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一级对一级负责。

  近些年来,尽管国家对耕地保护越来越重视,制定了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严格的耕地用途管制制度,大力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但一些地方耕地保护工作仍然存在着很多突出问题。

  比如说土地管理混乱,各类未批先建、违规批地问题时有发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屡禁不止,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等等。

  这些问题的背后,都反映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耕地保护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严格,甚至可能存在权钱交易等腐败和作风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以《深挖彻查乱占耕地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发布报道,今年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走访,了解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监督督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耕地保护相关工作。对相关部门提供的66个耕地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线索集中督办交办,督促指导有关地方快查快结,并对新增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贯穿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始终。针对当前耕地保护中需重点整治的10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方面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和地方认真履职尽责、加大整治力度,另一方面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跟进开展监督、从严执纪执法。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市、县纪委监委把耕地保护监督摆在更加重要位置落细落实。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深挖彻查违法占用耕地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对顶风违纪违法的从重处理。紧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推动有关部门和试点地区统筹推进非住宅类房屋和住宅类房屋整治试点工作,以“零容忍”态度遏制新增问题,督促对顶风违建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对工作推进缓慢的督促加快进度、加大力度,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下一步,中纪委将督促指导地方纪委监委加强监督执纪执法,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会同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室组’联动,监督督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围绕加强耕地用途管制、规范占补平衡等认真履职,推动健全完善耕地保护制度机制。

  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部门如此深度介入耕地保护工作,如此高调明确彻查违法占用耕地背后的责任和腐败等问题,足以说明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原国家国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布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等规定,以下5个方面的土地管理问题都会在下一步中纪委的监管中受到严惩。

  (一)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的。主要表现在政府土地管理责任不落实,违法批地、违法占地等问题突出。这里面有一个重要指标,就是“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超过这个指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必须要受到处理的。即使没有达到15%这个硬指标,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也有可能会受到处分。

  (二)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这主要是指的违法占用面积较大、影响较为恶劣的土地违法案件,比如说造成耕地大面破坏,导致耕地保有量不足等等。

  (三)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

  (四)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五)非法批地的。这指的是一些行政机关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或者是不按规划、没有指标批准使用耕地等农用地,或者是批准以“以租代征”等方式擅自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这些都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