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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林业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04-24 10:43 来源: 新绛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主要负责人:尹斌红
办公电话:0359—7523393
传真号码:0359—7523393
办公地址: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正平街81号
工作职责:
(一)拟定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林业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相关规划。
(二)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林业资金;监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程;指导全县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的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管理全县国有林区的国有林业资源;组织全县林业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林业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全县林业采伐限额,经上级部门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全县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和审核。
(五)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全县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林地保护工作;负责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申报工作。
(六)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林业防火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七)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批、报批全县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八)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殊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九)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十)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