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博物馆
发布日期:2023-04-23 16:13 来源:
新绛县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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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有关文物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2.负责可移动文物的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和文创产品开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地区间、馆际间的文化交流,传播科学文化和历史知识;
3.充分发挥教育基地作用,向社会提供文化产品和教育服务;
4.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