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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司法局2023年信访维稳安保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4-20 11:44    来源: 新绛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新绛县司法局

  2023年信访维稳安保工作应急预案

  为搞好我局2023年信访维稳安保工作的应急处理和协调能力,迅速妥善处置突发性、规模性或异常性群众到各级政府的上访事件,及时将上访群众劝返,维护上级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及全年上级机关正常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稳定为原则,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防控各类信访突发事件的发生。处置群众上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群众的疏导化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管好“特殊人员”,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及全年上级机关正常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新绛县司法局信访维稳安保处置应急处理工作,由局党支部书记、局长高玉林统一指挥协调,随时调集有关人员及交通工具,用于处理各类信访突发事件,相关人员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赴省进京上访等重大信访维稳安保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处理。

  三、处置原则

  1、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原则。

  2、坚持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进行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

  3、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4、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内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对外要严格控制宣传报道范围,统一宣传口径,以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5、对突发性群体事件,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上访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处置工作要做到及时、妥善、有效,宜散不宜结、宜疏不宜堵、宜劝不宜激,力求做到思想重视,沉着应对,措施得力,处理得当。

  1、加强对系统干部的教育,提高对做好信访维稳安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凡是涉及信访维稳安保的工作,必须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局信访维稳安保工作领导专班的各项工作安排。

  2、做好排查走访工作,定期分析群众思想动态。要查找分管领域已知以及未知信访维稳安保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做好“特殊人员”、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觉,早发现、早渗透、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3、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群众中出现的一些不利于信访维稳安保工作的话和事,要及时进行正确引导,引导群众把主要精力放在生产、生活和发展上来。

  4、做实、做细群众的思想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关心群众生活,重视群众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5、突出重点,严密防范。对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以及个别律师代理的重点案件、摸排出来的重点矛盾纠纷等要进行重点关注。如发生越级上访事件,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将上访人员接回,减少政治影响。

  五、工作制度

  (一)实行局党支部书记、局长高玉林统一组织协调,各分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的原则。对牵涉有关职能部门的事件,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面做好工作。对重大事件,由局领导班子统一协调,提出明确要求,分工负责及时妥善处理。

  (二)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如发生突发性、规模性或异常性群众上访事件,分管领导以及相关同志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处理。

  2、谁主管、谁负责。根据突发性事件的性质和群众诉求的类别,按照责任分工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赶到现场做群众的疏导教育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六、对发生情况的处理原则和要求

  发生信访维稳安保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指挥,相关工作人员按其工作职责及时开展工作。同时,领导小组立即采取对策,组织力量,采取可行性方式来应对事态的发展,要组织工作人员全程跟踪上访人员的行动,开展引导、疏导、教育、劝阻工作。

  (一)坚持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又要坚持依法办事,准确运用政策法规,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二)要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安保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接通知后,各股室、乡镇司法所负责人应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搪塞。

  七、处置程序

  1、各股室、乡镇司法所接报后,立即向局领导通报情况,并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状态启动后,领导组安排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制定现场应急方案,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3)协调联络:通知上访人员亲属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突发事件切实消除后,维稳安保领导小组安排好相关工作方可离开现场。

  八、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1、对信访人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后改正的对其正常的上访要求按职责范围予以受理。

  2、对非正常上访行为,经规劝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或者通知监护人员将其带回。

  3、将事件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信访维稳安保工作组。

  九、责任追究

  出现突发性事件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决不允许出现延误失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决不允许简单地将人员带回后层层移交,一交了事;决不允许打击报复,激化矛盾。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突发性事件的、或因不及时到位、处置不力,或善后工作没有跟上,造成上访人员长时间滞留带来不良影响的,由局党组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