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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新环发〔2022〕37号)

发布日期:2023-03-16 10:40    来源: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新绛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2022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县委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法治理念,强化队伍建设,全方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法治建设基本情况

  1.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主持召开法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解决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把法治建设列入党组和全局年度学习计划和工作日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全局干部职工教育学习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工作;注重抓好全局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活动,全局干部职工参学率、参考率、完成率、合格率达100%。

  2.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和三重一大会议制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是重要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开支都要邀请县纪检组参加召开三重一大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坚决落实法治审核、集体讨论、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3.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营造法治建设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作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政府公信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抓手,建立了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工作流程,严格落实科室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清单,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有效提升公众知法守法意识。

  4.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抓好汾河流域“清废”行动。通过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20个废物倾倒点位,核实了17个问题点位,排查出的废物倾倒点位已全部移交相关单位并下发了督办函,各部门依据环保职责和任务限时予以整改。二是对新汾石灰厂进行了立案查处。对在全省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会议上曝光的新汾三个违法排污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对存在的环保设施不运行、堆场不苫盖、使用不达标非移动道路机械共计处罚13.5万元,对存在的违法建设项目全部予以拆除,恢复原貌。三是开展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组织执法分队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集中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受理举报97件,全部查处结案,结案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5.成功举办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6月2日,由我局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10家环委会成员单位参加,在龙兴广场成功举办了“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宣传活动。在主会场搭建了醒目的彩虹门,采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污染治理、生态建设微视频,在龙兴大街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各参选单位分别设置了主题海报、宣传版面和政策法律咨询台,共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书籍、生态建设入户入企知识手册、环保宣传袋等3000余册、5000余套,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各镇、经济开发区同时在镇政府和开发区主干街道进行宣传。

  二、存在问题

  1.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深化。

  2.执法人员年龄偏大,有青黄不接的现象,执法人员环保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3.执法文书制作不够规范严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学法用法述法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升法治能力,带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及时研究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

  3.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能力建设为保障,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为手段,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要求,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持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八五”普法。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新绛分局

  2022年12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