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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召开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医保相关政策优化调整工作安排部署会议

发布日期:2023-01-13 15:50    来源: 新绛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保健康、防重症”决策部署以及优化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措施,在新绛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召开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医保相关政策优化调整工作安排部署会议。

  会议针对相关业务进行了培训,主要包括“乙类乙管”医疗机构信息化支撑、“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医疗保障工作及医保相关政策等方面,对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专业的解读。

  此次会议要求:一是持续做好住院治疗费用保障。对新冠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继续实行“乙类甲管”医疗保障政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二是实施门急诊治疗费用专项保障政策。参保人员因新冠病毒感染在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发生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和支付限额,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70%,不计入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三是进一步扩大用药范围。将国家和我省近期确定的新冠病毒感染防治方案中未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的56种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根据新冠病毒感染防治方案调整情况适时增加。同时,开通药械采购平台绿色挂网通道,对列入国家及我省新冠病毒感染防治及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应挂尽挂。

  会后,县卫体局党组书记、局长吕晓波强调,新冠政策调整为“乙类乙管”后,工作重心转为医疗救治,卫健系统承担主要责任,我们要牢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初心使命,履职尽责、彰显卫体担当,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