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2-11-22 10:52 来源: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新绛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负责组织、指导、制定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全县重大环境新闻发布,协调重要环境新闻的采访工作,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县与公众方面的环保业务培训,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担全县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工作;收集分析全县环境舆论情况动态,及时编发全县环境保护新闻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全县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创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