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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文化馆

发布日期:2022-11-21 17:05    来源: 新绛县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1.根据《文化馆工作试行条例》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有关文化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2.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宣传国内外形势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3.负责组织辅导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和业余文化艺术、娱乐活动,搜集整理当地民族、民间的文学、艺术遗产;4.组织、举办各种群众文化艺术、娱乐活动、报告会、讲座、学习班、展览、橱窗、画廊、黑板报、墙报、文艺晚会和游艺活动、组织业余文艺团队等;5.促进地区间、馆际间的文化交流;6.充分发挥教育基地作用,加强对文化站的辅导,促进农村集镇文化中心的建设,对俱乐部、青少年之家、业余剧团等进行辅导;7.做好蒲剧艺术研究工作,整理好戏剧艺术资料档案,协调会演艺员工和市场的关系,向广大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共产主义理想、道德教育;8.做好蒲州梆子创作与演出、传承与保护、研究与利用、艺术基础理论研究、艺术资源收集整理、档案管理,培养普及艺术团的新生力量和新老演职人员的接替工作,配合上级单位宣传我县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的新成果;9.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非遗办、数字文化办、培训部、财务室。

  办公地址:新绛县学府城文体路中段文化馆。

  办公时间:周一---周五,早8点--12点,下午2.30--6点。

  联系方式:0359-7523664

  负责人:宁瑞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