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本站地图网站地图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关于印发《新绛县2022年“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1 16:29    来源: 新绛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县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机构:

  省政府将“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列入2022年民生实事之一,为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县司法局制定了《新绛县2022年“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新绛县司法局

  2022年3月29日

  新绛县2022年“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2022年,省、市政府继续将“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特殊群体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确保民生实事落到实处,现制定新绛县2022年“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省、市“两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十四五”转型出雏型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简称惠民工程),通过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个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值班,全年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免费法律咨询3000人次;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品牌建设,精准对接特殊群体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转变服务思维,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全年为特殊群体提供无偿民事、刑事诉讼代理和刑事辩护105件。

  三、职责分工

  县司法局负责具体开展惠民工程,积极组建县、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法律咨询值班人员库,统筹排班工作,指导、监督、考核值班工作;负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开展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并对案件质量进行行政评查;负责管理和发放补贴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负责专项资金绩效管理。

  县、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负责将值班人员相关信息、值班时间提前进行公示;负责平台值班人员的日常考勤,并在审定后报司法局;负责定期回访,听取群众意见反馈。

  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提供无偿民事代理、刑事辩护;负责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案前告知、案中监督、案后回访;负责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审查、入卷归档;负责将法律援助案件录入山西省法律援助管理系统。

  四、工作内容

  (一)免费法律咨询惠民工程

  1.服务对象

  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广大人民群众。

  2.服务地点

  人民群众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可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咨询值班法律服务人员,获取免费法律咨询解答。

  3.服务人员

  值班法律服务人员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法机关曾从事公安、审判、检察、法律服务管理等业务工作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

  4.服务内容

  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每个工作日安排值班,每次值班时间不少于8小时;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原则上每周值班一次,每次值班时间不少于4小时。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工作实际调整值班时间。

  值班法律服务人员应就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出建议或解决方案;围绕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入学就医、社会保障等重点问题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基层群众法治意识;协助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及时引导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群众通过法治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

  1.服务对象

  农民工、农民、残疾人、老年人(6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妇女、困难职工、军人军属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有民事、刑事诉讼代理服务需求的特殊群体,以及属于以上8类特殊群体的通知辩护、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服务事项

  2021年10月1日之后批准并于2022年办结的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符合下列事项规定的,纳入惠民工程范畴:

  (1)《法律援助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事项;

  (2)《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事项;

  (3)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百七十八条,《法律援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应当通知辩护的 事项(仅限于审判阶段,不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

  (4)人民法院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 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司办〔2019〕8 号)规定,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二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

  特殊群体申请民事、刑事诉讼代理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并按照《法律援助法》《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如实说明经济困难情况;如符合《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条、《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情况,但是应当提供相应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通知辩护、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按照《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办理,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

  3.服务人员

  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规定条件的特殊群体提供无偿民事代理和刑事辩护。

  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人员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机构中具有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

  4.工作举措

  (1)优化便民措施。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服务流程,降低特殊群体法律援助门槛。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通过电话预约受理、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保障特殊群体就地、就近、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2)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受理、审查和案件指派、办理、结案、归档等工作流程,强化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开展案件质量行政评查和同行评估,改进和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3)完善案件录入。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录入,法律援助中心要确保将法律援助案件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录入至山西省法律援助管理系统。

  五、资金使用

  惠民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人员的值班补贴和办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补贴。

  1、免费法律咨询值班补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每人每天补贴200元;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每人次补贴300元。

  值班法律服务人员有以下行为的,予以扣除相应补贴:

  (1)服务记录内容缺项、不规范的,一次扣10元;

  (2)迟到、早退的,一次扣50元;

  (3)服务对象评价为“不满意”或被投诉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的,一次扣50元;

  (4)在点名抽查中发现无正当理由脱岗的,县中心值班的,每次扣除100元;镇工作站值班的,每次扣除150元,一个月内3次以上脱岗的,当月不予发放补助;

  (5)经核实值班日不在岗、存在虚假值班情形的,取消当天值班补贴,并予以通报批评。

  县司法局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将补贴发放给值班法律服务人员。

  2.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补贴:采取以案定补方式,2022年办结的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每件以《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知》(晋财政法〔2019〕95号)中民事诉讼案件、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最低补贴标准1000元予以补贴,当地办案补贴执行标准高于1000元的,同一案件超过部分由法律援助业务经费补足。惠民工程经费补贴不得与法律援助补贴重复发放。办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超过全年目标任务数的,超出案件由当地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予以补贴。

  县法律援助中心要及时跟进案件办理实际情况,对办结归档的案件卷宗进行检查,质量核验合格后,及时登录惠民工程管理系统,对使用惠民工程专项资金的案件进行标注。按季度向县司法局报送使用惠民工程专项资金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信息,县司法局审核后将案件补贴发放至法律服务机构或法律援助人员。

  资金发放应严格执行《“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财务相关制度,不得违规发放补贴。县司法局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运城市司法局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1.新绛县2022年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目标任务分配表

  附件:2.新绛县2022 年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分配表

  附件1

  新绛县2022年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

  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分配表

  

 

    

  

 

  任务

  (人次)

  

 

  平均

  满意度

  

 

  龙兴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300

  

 

  99%

  

 

  三泉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300

  

 

  99%

  

 

  泽掌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300

  

 

  99%

  

 

  北张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300

  

 

  99%

  

 

  泉掌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300

  

 

  99%

  

 

  古交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300

  

 

  99%

  

 

  万安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300

  

 

  99%

  

 

  阳王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300

  

 

  99%

  

 

  横桥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300

  

 

  99%

  

 

  新绛县法律援助中心

  

 

  300

  

 

  99%

  

 

  合计

  

 

  3000

  

 

  

 

  附件2 

  新绛县2022 年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分配表

  

 

  单位

  

 

  任务量(件)

  

 

  新绛县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