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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 > 居民身份证管理

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

发布日期:2023-11-28 10:06    来源: 新绛县政府办,新绛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1、受理部门:派出所   

  2、办理条件:在辖区居住、就业、就学需要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流动人口。

  3、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山西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晋公通字〔2021〕95号)          

  4、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居住、就业、就学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5、申请材料:

  (1)异地身份证办理如无法提供户口簿的,申请人可提供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各类有效身份证件中任意一种即可;

  (2)居住证或就业、就读、居住证明之一。

  6、办理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7、收费依据及标准:省物价局、财政厅  晋价行字[2004]26号,

  (1)有效期满换领身份证每证收取20元;

  (2)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身份证每证收取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