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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 > 居民身份证管理

居民身份证申领

发布日期:2022-11-21 15:48    来源: 新绛县政府办,新绛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1、受理部门:派出所

  2、办理条件: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定居本省的港澳台居民或已加入(恢复)中国国籍的人员,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山西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晋公通字〔2021〕95号)                

  4、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居住、就业、就学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5、所需材料: 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下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办证需要监护人陪同)。

  6、办理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