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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登记及居住证

发布日期:2023-11-28 10:05    来源: 新绛县人民政府,新绛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1、受理部门:派出所

  2、办理条件: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3、办理依据:

  (1)《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2)《山西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晋公通字〔2021〕95号)          

  4、办理流程:

  (1)本人持相关手续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2)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登记。

  (3)公民在暂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暂住登记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或者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申请电子居住证。

  4、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2)居住、就业、就读证明材料之一。

  5、办理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