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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 > 户口迁移

高校录取和毕业户口迁移

发布日期:2022-11-21 15:43    来源: 新绛县政府办,新绛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1、受理部门:派出所

    2、办理条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录取和毕业的学生需要迁入户口的。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山西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晋公通字〔2021〕95号)                   

4、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相关手续直接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所需材料

(一)拟迁往省外的,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结 业)证书和就业协议等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不需要准予迁入证明;

(二)拟迁往省内的,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结业)证书就业协议等在迁入地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不需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6、办理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