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绛县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6 17:16 来源: 新绛县人民政府,新绛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YC04100/2022-01057 | 发布时间 | 2022-08-16 | ||
发布机构 | 新绛县人民政府,新绛县政府办 | 文号 | 新政办发〔2022〕21号 | ||
主题词 | 重要实事项目 | 体裁 | 新政办发 |
新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绛县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新绛县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绛县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做好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保障广大群众清洁温暖过冬,持续改善全县空气质量,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运政办发〔2022〕9号)要求,结合新绛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采暖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重点推进实施“煤改电”自行改造,鼓励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努力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城市建成区(禁煤区)、城乡结合部要继续巩固改造成果,查缺补漏、确保清零;农村地区要进一步扩大覆盖区域。各镇要确定改造重点区域,实施整村推进,纳入全县年度目标任务。自行改造用户不享受设备补贴,年初确村确户名单内自改户可以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名单外自改户当年不能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各镇人民政府要按时按量完成年初确定的自行改造户数。
二、主要目标任务
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自行改造6765户。
(一)有序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选择适宜的“煤改电”取暖路线,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等高能效比、低功率的采暖设备,不提倡安装电锅炉、电暖器等低能效比的采暖设备,降低居民用电成本。加快配套电网改造,做好“煤改电”计划任务和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二)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供暖。支持建设光伏、风电、生物质、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与其他供暖方式相结合的互补供暖体系。结合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鼓励在农村地区推广太阳能供暖系统。合理发展生物质能供暖,在部分偏远地区可因地制宜推广“生物质燃料+专用炉具”供暖。
(三)建立完善清洁取暖稳定运行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对全县所有“煤改电”“煤改气”用户适当发放运行补贴,降低居民清洁取暖运行成本,提高“煤改电”“煤改气”设备使用率。
三、运行补贴标准
“煤改电”:采暖用电每度电补贴0.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040元。
“煤改气”:采暖用气每方气补贴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200元。
对已经实施了“煤改电”“煤改气”的低保户、五保户等农村困难群众,除享受实际取暖补贴外,县级财政一次性再补贴200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清洁取暖办统筹安排、协调管理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牵头制定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和运行补贴办法,负责组织督导检查、日常调度以及县级财政资金计划安排,县直各有关单位全力配合,各镇(社区)全力实施,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1.各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职责
各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是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和运行补贴审核发放责任主体,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等高能效比、低功率的采暖设备,降低居民用电成本。按照“一户、一宅、一改造”要求,负责“煤改电”改造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工程施工安排及相关工作的落实,同时在改造过程中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重复改造”。定期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及县清洁取暖办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各镇、社区组织有关人员负责本辖区“煤改电”工程项目的全面验收和运行补贴审核发放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清洁取暖办公室,同时提交验收合格户资料(“煤改电”电价优惠申请表、设备合格证复印件、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改造前后设备和用户合影照片)。严禁重复上报已享受优惠政策户(包括自行改造享受优惠电价户)及未安装设备套取电价优惠的用户。县清洁取暖办公室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抽验。
2.县直部门职责
县能源局负责全县“煤改电”工作,督促各镇(社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进“煤改电”及用电安全工作,协调国网新绛县供电公司做好“煤改电”电力保障工作,确保完成全县“煤改电”目标任务。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农村生物质取暖推广工作,选择在生物质资源丰富的边远农村推广符合环保标准的户用生物质炉具。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清洁取暖县级配套资金,争取更多中央、省、市资金支持,确保资金筹集到位。监督资金合理使用,做好资金清算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落实清洁取暖用电用气价格,提前研判用气需求,尽早签订供气合同,在冬季气源紧张时协调省保供办及有关部门启动应急储气调峰设施。
市生态环境局新绛分局负责执行国家和省锅炉排放标准,做好全县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配合县能源局做好清洁取暖实施范围审定,做好环境监管,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协调供热锅炉安全节能和检验检测工作,做好民用煤供应点煤质抽检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突发事故的调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国网新绛县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工作,加强与县清洁取暖办联系,尽早制定年度电网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省级电网改造资金,制定电力供应应急预案,确保10月底前完成接电工作;负责“煤改电”电网改造安全工作,保障“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其他有关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及工作分工分别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建立“煤改电”“煤改气”运行补贴机制,降低居民清洁取暖运行成本。补贴政策要向低保户、五保户等特困群众倾斜,确保用得上,用得起。加大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支持力度,县财政按照总投资20%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保障能源供应。一是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工作,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充分发挥储气调峰设施作用,对冬季清洁取暖应急气源运行适当予以补贴。二是做好采暖季电力保障,加大对电力设施的巡检频次,做好提前预警,及时抢修故障。三是加强洁净煤供应能力建设,做好洁净煤供应保障工作。
(四)强化监督管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要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各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和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工作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县清洁取暖办。采暖季期间,各镇政府要加大巡查排查力度,杜绝“改而不用、燃煤复烧”等现象发生。县清洁取暖办要定期对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五)加强宣传推广。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印制横幅、宣传袋、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宣传清洁取暖政策,普及清洁取暖安全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成果,形成显著示范效应和良好舆论导向。
本方案由新绛县能源局负责解读。
附件:新绛县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任务表
附件
新绛县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任务表
单位:户
镇(社区) |
任务数 |
城市社区 |
49 |
龙兴镇 |
1083 |
古交镇 |
935 |
三泉镇 |
596 |
泉掌镇 |
348 |
阳王镇 |
721 |
万安镇 |
518 |
横桥镇 |
389 |
泽掌镇 |
1474 |
北张镇 |
652 |
合计 |
67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