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农机发展中心关于2022年设施农业机械化技术示范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5-17 10:10 来源: 新绛县农机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YC04100/2022-00825 | 发布时间 | 2022-05-17 | ||
发布机构 | 新绛县农机中心 | 文号 | |||
主题词 | 农业、畜牧业与渔业 | 体裁 | 新其他 |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晋农计财发〔2022〕9号)、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晋农机财发〔2022〕5号)文件精神,2022年在我县实施设施农业机械化技术示范项目。为搞好项目建设,经农机中心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承担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设施种植、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和《山西省促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条例》,聚焦三大省级战略和农业“特、优”战略,围绕“十稳十提”思路要求,按照山西省农机化工作会议安排,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技术,加快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推进全省农机化发展提档升级,为全方位推动我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和装备支撑。
二、加强组织领导
1、农机发展中心成立项目实施主体遴选领导组,全面负责实施主体遴选工作,成员各负其责,责任到人。
2、成立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评审委员会
三、任务概况
在新绛县建立设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点)1个,核心区示范面积50亩,辐射面积300亩(每县300亩)。集成示范耕整、播种、灌溉施肥、搬运、植保、环境调控、连作障碍处理等环节技术装备,示范推广设施农业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示范区(点)创建资金为30万元,项目资金90%用于示范样机购置补助(单台机具补助比例不超80%),10%用于示范点建设、试验示范物料购置、数据采集、技术培训、展演示等推广活动。
四、现场考察和查看材料
对所有报名者,评审组经过实地考察、查看材料和听取报名者对项目实施的阐述,依据打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审组依据打分情况,遴选出拟承担项目实施主体,名单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三重一大”会议上讨论决定,将做为实施承担项目主体(打分标准附后)。
(此方案公示期7天,最终解释权为新绛县农机发展中心)
联系人:白刚 农机发展中心推广站站长 15935972386
遴选设施农业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主体打分表
单位: 2022年 月 日
项目要求事项 |
分值 |
评分说明 |
得分 |
备注 |
营业执照等证件齐全 |
5 |
齐全得5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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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手续健全 |
10 |
银行流水半年20万以上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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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地、培训室 |
10 |
有办公场所得5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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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30人培训教室得5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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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蔬菜种植面积 |
20 |
种植大棚200亩以上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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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片100亩以上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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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配套 (包括拖拉机等机具) |
5 |
拖拉机80马力以上两台5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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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业机械化种植技术试验、推广能力 |
15 |
种植技术模式5分,机械化配套技术5分,技术人员数3人以上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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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库 |
10 |
机具库500平米以上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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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阐述项目规划、思路和措施 |
25 |
有规划得10分,思路清晰得5分,有措施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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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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