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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消费帮扶产销对接“百日攻坚”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28 16:13    来源: 新绛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YC04100/2022-00772 发布时间 2022-04-28
发布机构 新绛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文号
主题词 扶贫 体裁 新其他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县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全县农产品流通和产销精准对接,推动消费帮扶持续走深走实,全面提升消费帮扶工作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五进九销”消费帮扶相关工作部署和运消费帮扶组﹝2022﹞1号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消费帮扶产销对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通过搭建县级供货渠道、开展产品推销;铺设基地销售跑道、开展产品订销;巩固单位帮销通道、开展产品助销;拓宽政企对接甬道、开展产品承销“四道四销”形式,解决全县农产品滞销、积压等问题,助力脱贫群众变产品为商品,变增产为增收,力争到6月底全县农产品销售、订单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为原则的产销对接机制。

  二、具体任务

  (一)搭建县级供货渠道。县供销合作联合社负责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打造和展示全县农产品的特优品牌,以市场化机制推进农产品销售;梳理汇总农产品名录,组织开展县级、市级、省级、省外等展示展销活动,与省内外农贸公司、农产品销售商等达成采购意向;鼓励省内外农产品经销商在本县设立采购联系点;在省外农产品需求量大的城市建立农产品展销点;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不断提升我县农产品的品牌效应和市场知名度。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二)铺设基地销售跑道。三泉镇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新绛县蔬菜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按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的要求,建设农产品销售平台和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建立长效化农产品销售机制。蔬菜产业示范基地经营主体通过开展不同形式、不同主题的展示展销活动,打通“线上线下”产销通道,形成生产、运输、销售的完整供应链条。

  (三)巩固单位帮销通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县供销联社、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对接113个帮扶单位,将全县农产品列入帮扶单位年度采购清单,依照运消费帮扶组[2022]1号文件精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单位福利品、慰问品定向采购机制,加大采购力度和规模,确保在“运城市消费帮扶供销数据平台”及县消费帮扶专馆采购帮扶农产品金额不低于全年拟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30%,在“扶贫832”平台上采购帮扶农产品金额不低于全年拟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30%,并建立长期的产销机制;组织全县农产品大户、种粮(经济作物)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区域性农产品展销会、农产品贸易博览会等;各帮扶单位要在市县主流媒体、传统媒体上广泛宣传新绛县农产品的特色优势,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拓宽政企对接甬道。县供销联社、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持续开展消费帮扶“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军营”活动,订单化销售农产品。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立学校、公办医院的食堂(餐厅),采购农产品数量占比要达到年度采购总量的50%以上,建立长效供销机制;鼓励“五类”购买主体在农产品产地建立集中采购点。同时,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与省外办事机构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打通省外产销渠道,适时组织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三、推进措施

  (一)开展产品推销活动。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教科局等部门发挥行业部门优势,通过开展不同形式、不同主题的展示展销活动,打通“线上线下”产销通道。县工商联通过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帮助采购农产品,助农增收。县文旅局要在景区景点等开设农产品销售专区,集中销售优势特色农产品。

  (二)示范基地开展产品订销活动。三泉镇蔬菜示范基地经营主体要通过搭建网络销售平台,开展主题活动、产品体验、会员优惠、认领认养等服务,建立“线上”订销渠道;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现场展示展销活动,与县内外企业、社会组织等达成销售意向,建立“线下”订销渠道。

  (三)帮扶单位开展助销活动。每个帮扶单位达成价值0.5万元以上农产品采购意向。同时,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于4月25日前完成农户现存农产品的品种、数量逐户统计工作,通过网上订单、直播带货等多种方式,6月底前动态化清空滞销农产品。

  (四)开展“五进”对接承销活动。县供销联社、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与各单位达成价值100万元以上农产品采购意向。同时,积极鼓励各类商会、协会、省外投资企业通过定向采购、福利团购、职工直购、入户认购、部门助购、平台联购等多种途径购买全县农产品。

  四、组织保障

    (一)组建工作专班。供销社、机关事务管理局与乡村振兴局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图,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协作顺畅、指导到位、调度有序、报送及时、督导得力。

     (二)信息数据共享。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按时上报各类数据,做到信息互享、数据互通,形成横向衔接、部门联动的协作机制,确保如期完成攻坚任务。

  (三)给予资金支持。供销社、机关事务管理局与乡村振兴局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做到平台搭建经费到位、展销活动经费到位、专班办公经费到位、产品营销经费到位等,确保专项行动稳步推进。

  (四)严格监督督导。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要履职尽责,各成员单位要专人负责、专人统计,加强对“四道”建设的进度进行跟踪掌握,对“四销”的数量统计情况每两周上报县消费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线上”“线下”平台建设完善优化、对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对产品售价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产品的定价不高于同类产品同期的市场价。“线上”“线下”平台要让产品提档升级,在加快产品培育、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流通、丰富产品品牌上下更多功夫,让帮扶产品更适应市场需要、契合大众需求,引导社会力量加入,形成众人拾柴的健康可持续局面。

  (五)强化考核应用。开展双周调度和情况通报,将展销活动次数、销售和订单额度、宣传推广效果、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列为重点内容,完成结果纳入巩固脱贫成果年度考核,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措施不得力、销售效果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严重不作为的,约谈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