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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1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市级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21 10:43    来源: 新绛县畜牧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了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完善全县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确保2021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市级奖补资金落实到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布局、控量减排、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要求,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中、小型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促进畜牧业提档升级和农民增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贡献。

  二、工作任务及扶持范围

  (一)工作任务

  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级奖补资金为20万元,用于支持我县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我县要完成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清单不少于4个。

  (二)扶持范围

  新建或改扩建粪污处理设施的中、小型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近三年已享受过国家或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扶持的不再申报。

  三、奖补对象、奖补环节及奖补标准

  (一)奖补对象

  拥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中、小型规模养殖场。

  (二)奖补环节

  新建或改扩建三防功能堆粪场、粪污贮存池、生物发酵池等畜禽粪污处理设施。

  (三)奖补标准

  根据养殖场规模和设施建设内容进行奖补,原则上蛋鸡、肉鸡规模养殖场不超过3万元/家,生猪和肉牛规模养殖场不超过5万元/家。

  四、实施要求

  (一)实施原则:本奖补资金实行“先建后补”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突出重点区域,发挥示范作用,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效果。

  (二)建设标准:根据养殖场规模和现有设施确定建设内容,具体建设标准:

  1、“三防”功能堆粪场:地面混凝土结构,厚度10cm以上;四周墙体为“二四”或“三七”砖混结构,高度1.5m以上,内侧水泥抹面;立柱采用4寸钢管架设(或者砖混结构建设);顶棚采用透明瓦(或者彩钢瓦、石棉瓦)。达到防雨、防渗、防溢漏以及坚固耐用的作用。

  2、粪污贮存发酵池(生物发酵池):地面混凝土结构,厚度20cm以上;墙体为“二四”或“三七”砖混结构(或混凝土结构),厚度15cm以上,内侧水泥抹面并作防水处理,如果过长或过宽,增建支撑结构;顶部采用预制板或现浇结构。达到防雨、防渗、防溢漏以及坚固耐用的作用。

  五、实施程序

  (一)申报:实行养殖场自主申报,镇畜牧站初审,县畜牧部门审核,确定实施单位。申报材料包括:

  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③非禁养区证明

  ④养殖场地理位置示意图

  ⑤养殖场平面布局图(标注设施建设位置和标准)

  (二)实施:实施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实施,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2022年8月。

  (三)验收:县畜牧部门牵头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通过公示后,及时发放奖补资金,并向市畜牧部门报告工作总结(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

  六、组织保障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成立项目领导组:

  组   长:王俊伍(畜牧中心主任)负责项目全面工作

    员:田志军(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监管、检查验收等工作

            金(中心财务负责人) 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王俊岩(高级畜牧师)负责项目技术指导工作

          郭志飞   负责项目技术指导工作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