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三泉派出所处理一起过失引起火灾案
发布日期:2022-04-12 14:58 来源: 新绛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近日,新绛县公安局三泉派出所查处一起过失引起火灾案,行政处罚1名违法人员。
3月10日上午,三泉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三泉镇辖区一村桃树地着火。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火场,建立隔离带,大火在公安民警、村干部及村民的努力下被成功扑灭。
大火虽然被扑灭,此时正值桃树开花授粉的关键时节却因大火导致桃树受损严重。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同时调取周边监控视频、走访见证人,还原起火原因。经查:当日上午,违法行为人姚某在本村西南方向自家麦地干农活时,将地北头的枯草等杂物收拢点燃,在其离开麦地前,该姚将明火扑灭。但该姚离开现场后杂草死灰复燃,致使其麦地北面李某种植的桃树地内有十几棵桃树被烧死、熏死。案发后姚某积极与李某进行沟通赔偿,取得对方谅解。4月3日,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姚某进行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严禁带火种进入种植区域,严禁烧荒,严禁野外用火、非法用电,严禁焚烧垃圾,坚决杜绝和避免一切火险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