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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事业单位>汾河湾经济开发服务中心>政策法规

汾河湾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度

发布日期:2022-03-20 11:46    来源: 新绛县汾河湾经济开发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第一条及时部署和落实执行上级的各项重大决策,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涉及重大事项需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予以上报

  第二条最大限度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服务辖区商户。商户到本单位办事,只要资料手续齐备,能立即办的要立即办,能当日办的要当日办。

  第三条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答复,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要分类确定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告。能够缩短时间、当场办理的,应当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