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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新城西部区北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2-02-28 16:48    来源: 新绛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新绛县新城西部区北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简称控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2月28日起至2022年3月29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以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新绛县自然资源局,或通过电子邮箱提交。

通讯地址:新绛县新城区复兴街南     电子邮箱:xjxgtjghg@163.com

    一、调整原因

    随着新城新绛县博物馆及中心广场的建成,新绛县新城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未来发展建设将更加注重优质高效集约利用土地。本着对城市发展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县委县政府提出优化新城区局部地块布局及开发强度,让规划更加符合实际需求,布局更加合理,城市风貌更加完善,新绛县自然资源局拟对原控规局部地块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规划编制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本次规划调整将原控规的坐标系进行整体转换,整体采用2000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作为基准,以利于后期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  

    二、调整内容

    本次控规调整主要包括四个地块的局部调整(B04-05地块、B05-03地块、B14-01地块、B14-03地块),凤凰岭道路的宽度修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规划地块B04-05为幼儿园用地,将原规划的占地面积由4722平米调整为10657平米,见附图一。

    2、规划地块B05-03为消防设施用地,占地面积为9280平米,整体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见附图二。

    3、B14-01、B14-03地块为商业用地,原来的建筑限高为35米,容积率为3.0,规划调整为建筑限高60米,容积率 3.5,见附图三。

    4、凤凰岭路道路宽度恢复至上版规划调整前宽度,撤销上版规划关于凤凰岭道路宽度的调整。

附图一:

附图二:

附图三:

附图四:调整后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