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政府部门>审计局>机构信息>机构职能
新绛县审计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04-21 15:44 来源: 新绛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主要负责人:张龙
办公电话:0359—7522374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新绛县正平街12号办公大楼(三层西 审计局)
工作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
(二)制定审计工作指南并监督执行;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四)开展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五)开展县本级及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六)开展县投资和以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
(七)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八)组织实施对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九)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