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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1 15:21 来源: 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