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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30 15:53    来源: 新绛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2021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一)强化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通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推进法治专题学习常态化,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工夫,并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强化统筹谋划。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依法治县政治责任,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紧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环节”,抓好队伍建设这个“关键支撑”,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严格督促考核,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编制完成了《新绛县“十四五”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研究制定了《法治新绛建设规划(2021—2025年)》《新绛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法治建设纲领性文件,召开“八五”普法启动大会,全面部署安排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下发《2021年新绛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2021年度县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帐,扛起政治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做到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司法、执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责,有效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年度任务、工作部署和要求在本领域的落实。

  二、健全制度机制,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深化改革,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抓手,以推进全县登记注册便利化进程为重点,以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四办”为目标,全面推动“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截至目前,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发放“多证合一”、营业执照5396户。设置“企业开办专区”提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实现了“一套资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将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6个小时内办结,不断提高即办件占比,“马上办事项清单”上升至295个,行政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减少了80%,在原承诺时限基础上压缩了40%。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编制并公布县级政府权责清单,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全面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以及《新绛县行政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实行了动态调整。截止目前,今年县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113项。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涉企负面清单制度,对规定中明确禁止准入的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一律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三是优化公共服务。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8%,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42项,未划转行政许可事项51项,实际入驻50项,基本实现了“应进必进”。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定出台了《新绛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评价设备安装实现了政务大厅办事窗口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同时,制定了相关考核细则,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入驻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考核,并将评价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法审查,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今年以来,县政府、县政府办先后制定了《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新绛县农村经济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新绛县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10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意见书,按有关规定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备。

  (三)严格程序,不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完善风险评估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决策事项外,其他决策依据和结果全部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加强县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研究事项合法性审查管理,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将重大行政决策作为法治建设考核、督查的重要内容,通过县政府“13710”系统对各单位制定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情况进行督办。推动镇政府和县直部门健全工作制度,健全法律顾问管理考核机制,着力推动县、镇两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研究与论证形成长效机制。2021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合作协议合法性审查及研究咨询有关政府涉法事宜15件,为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13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新绛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有序推动落实。制定《新绛县跨领域综合执法和协调联动机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执法领域内建立综合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制度、综合执法协调联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会商制度、执法协助制度、争议协调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共6项跨领域综合执法协调联动机制,为全县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深入推进严格执法,着力提升执法水平

  (一)执行“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县级28家行政执法主体全部建立执法清单、服务指南和工作流程图,并在县政府网站“行政执法”专栏进行集中公示。大力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对全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检查,督促规范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归档保存等程序。5月份深入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等综合行政执法队查看执法案卷材料,指导配备使用音像记录设备,逐步推动行政执法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有效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组织领导,要求行政执法单位明确本机关法制审核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和事项清单,按5%的标准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制审核作用,认真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二)乡镇综合执法联动机制逐步完善。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和机构改革的要求,制定印发《新绛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试行)》,切实加强各镇与县级职能部门协调衔接工作,全县9个镇均设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镇长兼任队长,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体制。同时,动态调整乡镇执法事项清单,并向29个相关县级指导部门征求意见,调整后的清单为115项,均为下放的行政权力,并于1月中旬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清单进行公布。对各镇82名执法人员进行7期“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提高各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开展。

  (三)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对全县所有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身份进行严格认真审查,组织了两次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共发放行政执法证295个,清理并收回不符合规定的执法人员证件37个。

  (四)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建立健全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保障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复议出庭率,今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行政诉讼案件10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持续增强工作透明度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严格落实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向政协通报有关工作情况。2021年共办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议意见113件,政协委员提案149件。

  (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年共承办群众诉求转派件2124件,按期办结案100%。

  (三)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管事管人、抓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强化行政职能运行的监督制约。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遏制权力寻租和执法腐败。

  (四)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县政府门户网站2021年以来共发布各类信息13700余条。共受理县长信箱留言185件,办结率达100%。对疫情防控、舆论关注热点话题及时发布政府权威信息,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

  五、严格目标管理,强化督察考核,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接受市委依法治市专项督察。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精心部署,明确分工,强化举措,狠抓落实,保障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9月下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专项督察组对我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督察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印证资料,按照评分细则逐条进行详细检查。同时实地走访了新绛二中、万安镇政府、阳王镇阎壁村、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审批局等单位。市委依法治市专项督察组充分肯定了我县依法治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不足和需要改进意见,对推进我县依法治县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开展全面依法治县专项督察。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落地。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亲自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成立由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县政协相关领导带队的四个督察组,深入到全县9个镇、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10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专项督察。督察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的方式,对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重大决策执行、法治宣传等方面工作进行详细查阅和了解,同时按照《新绛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督察评分表》逐项打分。对其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以督办函的形式督促限期整改,及时反馈。

  (三)严格法治建设年度考核。按照县委、县政府印发的《新绛县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及任务分解的通知》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职责情况是年度考核重要指标之一。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按照《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考核》文件要求,对全县9个镇和75个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采取自查自评、书面考核的形式进行专项考核,逐项评分。24个单位部门评为“优秀”档次,53个单位部门评为“良好”档次,7个单位部门评为“一般”档次,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县考核中心。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努力提升普法社会效果。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全县执法部门集中观看庭审直播,推进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推动各执法部门在司法办案、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等工作开展中,主动公开法律依据、办案办事流程,更加注重法律适用的正确和执法程序的规范,以执法深化普法,以普法促进执法,不断完善全县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二)持续开展“法律九进”活动。推动各执法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抓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法治建设深入人心。开展送法进企业、单位、学校、农村、社区、机关、网络、军营、景区等“法律九进”普法宣传活动60余次,开展法治讲课20余次。组织开展了“12·4”宪法宣传日集中宣传、宪法百题测试、法治邮路、司法行政开放日等专题活动3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教育青少年争做“宪法小卫士”。通过持续的法治宣传教育,公民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逐步形成。

  (三)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荐申报省级示范村2个、市级示范村4个,选树县级示范村9个,并对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全面复核。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助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今年先后建立了三泉镇北社村、学府花园小区、滨河大悦小区、龙湖金港小区等4个法治阵地和长廊。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主题法治宣传等活动。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矛调中心运行机制,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00余件,“有纠纷找调解”理念已深入人心,为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办理法治惠民实事。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出台了律师“法治体检”、公证“最多跑一次”、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免审”等便民服务措施,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县镇村全覆盖,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开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坚持24小时全天服务,畅通了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米”。今年以来,共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3次,免费解答群众咨询5188件,提供法律援助203件,满意率100%。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压实还不到位;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还需健全完善,法律顾问作用有待充分发挥;部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相关配套制度尚需完善;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发挥还不明显;镇村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基层治理中自治、法治、德治还需要深度融合。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文件精神,持续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法律九进”,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力谱写我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新绛县司法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