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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张镇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2-01-24 12:00 来源: 新绛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一、 审批事项名称: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二、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三、 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四、 申请材料:
(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二)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1份)
(三)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
(3)涉税的个体户需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原件1份)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1份)
五、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六、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八、 咨询电话:0359-5798809
九、受理地点:新绛县北张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