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本站地图网站地图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专题专栏>专题回顾(已归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通知公告

新绛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发布日期:2021-12-16 10:18    来源: 新绛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近期,国内疫情数条传播链并存。陕西西安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已发生社区传播,并外溢到广东东莞。我县与西安人员来往密切,疫情输入扩散风险增高。为严防疫情输入,精准防控疫情,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温馨提示:  

  一、主动报备登记,履行防控责任。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特别是有西安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所属单位、所住酒店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所有12月1日以来从西安来(返)新绛人员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按照“追平补齐”原则实施“14+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有交叉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关注疫情动态,减少跨区出行。坚持非必要不出省,不要前往西安市,尽量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如必须前往,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运后按规定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其他跨省出行人员返新绛后,立即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三、加强健康监测,规范就诊管理。若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觉丧失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早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治疗,不要自我购药治疗,就医途中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擅自诊治发热患者,对发现的相关症状患者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进行信息登记报告,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各零售药店在销售退热类、抗病毒类、抗菌类药品时,要在实名登记信息的基础上,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的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严控聚集活动,减少人员聚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从严控制各类人员聚集性活动。各企事业单位不举行庆祝庆典、群众联欢、跨年晚会、年会等线下人员聚集性活动。倡导从简举办婚丧嫁娶,控制活动规模,不举办生日、乔迁等宴会;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

  五、履行公民责任,主动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所有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均应主动接种。还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尤其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3-11岁儿童要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的市民根据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可主动接种加强针,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要全员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

  新绛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代章)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