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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王镇城乡低保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1-08-31 17:34    来源: 新绛县阳王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阳王镇城乡低保办理流程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要符合三个条件:

  (1)新绛县户籍;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3)家庭财产符合当地规定条件。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三、如何申请低保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四、申请低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书、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家庭成员从业状况及收入证明、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病历和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哪些情况下个人可以单独申请低保

  (1)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

  (2)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独立生活三年以上(含三年)且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六、低保家庭中哪些成员可以享受分类施保

  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

  七、人户分离的家庭在哪里申请低保

  在设区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人凭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持居住证或有效居住证明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与申请人户籍类别相一致的低保申请;经常居住地是指申请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至申请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申请人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